2022杭州境外投资备案程序
第十五条 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,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通过系统直接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,其他企业向所在地级市、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:
(一)《境外投资备案表》,企业应当通过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,并加盖印章;
(二)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(副本)扫描件;
(三)根据商务部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第十七条 企业按法定形式如实、完整、准确提交备案材料的,省商务厅或地级市、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《证书》。企业不按法定形式如实、完整、准确提交备案材料的,商务主管部门将不予备案。
第十八条 省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及商务部要求,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对企业境外投资加强真实性、合规性审查,防范虚假投资行为。
第十九条 申请企业通过系统查询备案事项获得通过后,自行打印受理回执并加印公章,凭回执到备案部门领取《证书》。
2022杭州境外投资备案程序
展开全文
相关产品